政府信息公开
索 引 号: 763424792/2018-00082 主题分类: 其他 发布机构: 市安全生产监督监管局
发文日期: 2018-01-30 文  号: 有 效 期:   有 效
名  称: 三河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2017年度政府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三河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2017年度政府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机构:市安全生产监督监管局 发布日期:2018-01-30

 三河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7年度政府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汇总2017年度安监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编制而成。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咨询处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复议、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支出和收费情况以及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等。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三河市安监局办公室联系。

    一、概述

    2017年度,我局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县政府信息公开多项制度,结合实际,面向社会公众,深化政务公开,优化政务服务,强化交流互动,不断完善局信息公开工作,提高安全生产的透明度和公信力,在保障公众知情权、表达权、参与权、监督权方面取得了积极的成效。

    (一)进一步加强组织保障。为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有序推进,自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实施以来,我局成立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形成了局长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各股室相互配合的工作机制。同时明确专人负责政务公开的日常工作和工作职责,制定了工作计划,做到有领导分管、有工作机构负责、有专人承办,有计划安排。

    (二)进一步完善制度建设。严格执行信息公开工作从源头上介入对文件公开属性认定的工作程序,完善政府信息发布协调机制和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规范运行。同时,严格遵循依法公开、真实公正、注重实效、有利监督四个原则,进一步完善了舆论热点应对的工作力度,及时澄清社会关切的虚假和不完整信息,做到信息发布及时,内容准确完整,充分满足公众的知情需要和利益关切。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7年度,我局按照《条例》要求主动公开信息,严格执行保密审查制度,并在规定的时限内全部公开。全年通过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公开信息222条。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

    2017年度,我局未受理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7年度没有发生针对我局的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也没收到各类针对我局政府信息公开事务有关的申诉(包括信访、举报)。

    五、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7年度,未有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是公开信息还不能完全满足社会公众的需求,特别是政策解读、征求意见等非公文类信息的公开方面要进一步加强;

  是公众获取政府信息的途径仍需进一步拓宽;

  是信息公开工作专业性强,要求高,仍缺乏在职人员计算机专业技术支撑。

   (二)解决办法和改进措施

  2018年,我局将从三个方面继续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是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对政府信息公开实行规范化管理,采取多种形式不断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二是积极思考探索政府信息公开新形式,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水平;三是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宣传,让更多群众了解政府信息公开,依法、依程序积极参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三河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7年1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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